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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广东:生产一线工人不加薪 经营者工资也不许涨
  • 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10-18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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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昨日,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: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等珠三角地区,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5%,上线为21%,下线为5.5%;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%,上线为15%,下线为3.5%。

   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全省各类企业,在当地政府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30日内,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,并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。省劳动保障厅还要求,各类企业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。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,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。

    按下线标准安排工资增长

    需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

    具体而言,生产经营正常、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,上年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%以上2倍以内的,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;上年度人均工资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,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基准线;人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%的,可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的幅度内确定。

    经济效益好、支付能力强的竞争性企业,可按上线确定职工人均工资的增长。生产经营尚属正常、但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,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。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,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,可以按下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,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    国有垄断企业和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,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得突破基准线;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为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且经济效益好的垄断企业,可按下线确定增长幅度。

   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拟突破上线的,须符合四个条件:

    1.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80%;

    2.2008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;

    3.企业人工成本状况、劳动生产率指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;

    4.完成当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。

    广州市基准线14%是否符合省的标准?

   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7月份发布了广州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:基准线14%,上线18%,下线5.5%,首先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。

    对此,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:首先,广州市的标准在省标准出来之前;其次,指导线非强制线,市的基准线都在省的基准线范围之内;就操作层面来说,政府目前只能管理到国企。因此没有违背省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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