串谋用汽油弹袭击唐餐馆的一名极右国家主义份子,服刑十四个月后,前日已假释出狱。 五十六岁的布里特斯维克(JOHN VAN BLITTERSWYK)去年5月被裁定与新纳粹澳洲国家主义运动头子汤加仑(JACK VAN TONGEREN)及其他两人密谋炸毁唐餐馆有罪。
这个阴谋是在2004年进行,被告招兵买马,找人帮手「点相」,那间餐厅可下手,和怎样下手。但这个阴谋因为要宣传汤加仑的新书而暂时押后。
警员向贴「街招」宣传新书的人士问话,揭发这个阴谋。被问话的人,包括一些同谋人士,在审讯时做控方证人,指证幕后主脑。
法官当日判被告入狱两年零四个月时指出,种族主义的罪恶,「非澳洲人」所为,人们不应因为种族背景而受到被袭的风险。但被告一直坚持自己是无辜的。
西澳假释委员会前日准被告假释出狱,条件是十四个月内不准与任何澳洲国家主义运动成员来往。
58岁的汤加仑认罪,被判两年缓刑,并且被下令离开西澳。据称他目前在维省居住。
汤加仑及布里特斯维克以前均被裁定种族仇恨罪有罪。两人在1990年被裁定串谋将亚洲人赶出西澳,及试图煽动种族仇恨战争有罪。
汤加仑服刑十二年后出狱,没有提早假释。布里特斯维克被判十四年,但获准提早假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