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星岛综合报道)一名姓周的澳籍男子,去年11月在香港搭的士时因为醉酒而在车内呕吐,不肯清洗,而被司机咬断食指。
警员事后在呕吐物内寻回事主的半截食指。事主手指事后做接驳手术,缝了廿多针,他在庭外向记者表示,当时被人咬手指时,被告俨如「正在吃波板糖」。
五十三岁的被告许文裕供称,去年十一月卅日深夜接载周姓男事主及其友人到马鞍山,期间事主在车厢内呕吐,他着对方将污秽物清洗,但对方掷出五百元说「我大把钱,搞掂佢」,期间又在车厢内吐口水,更吐到被告脸上。及后事主又向被告「箍颈」殴打,下车后更跳上的士车顶破坏,被告承认反抗事主时,咬掉对方的手指。
三十多岁的事主CALEB CHAU供述另一版本,指他呕吐后向被告表明,愿付五百元作车资及清理费,但被告突然张口狂咬他的食指,他发现一截手指断掉后,即与友人逃离车厢,因当时手指剧痛,所以向的士宣泄,破坏的士。
沙田法院裁判官前日裁定被告案发时乃自卫伤人,故轻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(嘉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