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压锅、热水器、电热毯等产品如果“超期服役”,隐患无穷。昨天(23日)中消协发布的2007年一项调查显示: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64%的人不知道家庭耐用消费品也有“安全使用期限”。
消费者勤俭持家没错,但是很多产品一旦超过使用寿命,将充满隐患,应该及时淘汰更换。据中消协发布的消费者警示称,生活中易发生危险的主要“超期服役”耐用消费品包括高压锅、燃气热水器、燃气灶具、彩电、电热毯和电冰箱等6种。调查发现:消费者目前仍在使用的高压锅最长的已达23年(国家规定为8年),燃气热水器14年(国家规定为8年),燃气灶具16年(国家规定为8年),彩色电视机20年(无国标,发达国家规定为8—12年),电热毯18年(无国标,发达国家为8年),电冰箱21年(无国标,发达国家为13—16年)。调查还发现,一些家庭仍在使用国家已禁止生产、销售多年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。
因为生活用品“超期服役”所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案件不时见诸报端,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关注以下问题:
高压锅、热水器、彩电等生活用品均有安全使用年限,超过这个年限后,就应及时淘汰更新。
消费者在选择高压锅等商品时,请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。消费者在二手市场购买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。(北京青年报/蔺丽爽)